【本期焦点】
促进民航业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发布大力发展通用航空
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促进民航业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将去年7月8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各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具体责任,内容涉及16大项56个方面。
《分工方案》对《若干意见》的十项主要任务进行了分解,其中跟通用航空相关的有:
1、要巩固农、林航空等传统业务,积极发展应急救援、医疗救助、海洋维权、私人飞行、公务飞行等新兴通用航空服务;推动通用航空企业创立发展;坚持推进通用航空综合改革试点,加强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通用航空法规标准体系,创造有利于通用航空发展的良好环境;
2、在积极支持国产民机制造方面,要鼓励民航业与航空工业形成科研联动机制,重点加强适航审定和航空器运行评审能力建设;鼓励国内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的研发和应用;引导飞机、发动机和机载设备等国产化;
《分工方案》还对《若干意见》中的六项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其中有关通用航空的政策细化措施有:
1、编制全国空域规划和通用航空产业规划;
2、做好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配套工作;
3、加快航油、航材、航信等服务保障领域的市场开放;
4、要研究设立主体多元化的民航股权投资(基金)企业。
点评:
《分工方案》中,大力发展通用航空成为人们的关注重点。通用航空与运输航空被并称为民航发展的“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多年来,通用航空一直滞后于运输航空的发展。对此,《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通用航空实现规模化发展,飞行总量达200万小时,年均增长19%。
2012年,通航产业迅速发展,但业界预期的通航政策集中爆发并未出现。直到2012年12月24日,民航局发布《通用航空发展管理资金专项管理办法》,提出对通用航空作业、通航飞行员培训、通航企业购置设备以及通航机场进行补贴。这是通用航空业出台的首个具体明确的补贴办法。一天后,民航局又将修订后的《引进通用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下发至各通用航空相关企业。新办法提出,今后引进通用航空器将施行分类管理,审批权由民航总局下放到各地区民航管理局。同时一般通用航空器引进只需地区管理局备案。政策的实施将推进通用航空器材的引进,有望促进我国通用航空业快速发展。业内普遍预计,2013年通用航空相关政策有望密集出台,通用航空机场建设管理办法也有望于今年面世。
湖南省在去年就制定了通用航空产业2012-2020年发展规划,确定了发展思路、原则和目标,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在湖南省两会的工作报告中又着重强调了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株洲市作为湖南通用航空的发展基地,更是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与科研院所合作制定了详细产业规划,目前正在进行机场大道建设,配套设施也在逐步完善,引进了山河智能及高精传动两个项目,在创新发展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