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产业振兴实施纲要发布,航空产业2017年产值突破400亿。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集中力量打好产业振兴攻坚战,特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总体要求

产业是株洲发展的根本,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也是优势和希望所在。近年来,我市在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量不大、质量不优、后劲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态势越来越紧迫。产业振兴,就是通过突出抓好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两个重点,提升服务业水平,重振株洲工业雄风。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个率先”的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扩大开放,坚持把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作为第一推动力,进一步强化工业的主导地位和服务业的战略地位,加快形成以轨道交通、航空、汽车等动力产业为主体,服饰、陶瓷、冶炼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健康食品与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为先导,科技服务、现代物流、职教培训、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家庭服务、健康服务、文化和旅游休闲等十大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新格局,实现产业发展全面升级。

(二)发展目标:围绕“总量提升、结构调优”的总体目标,着力于改革攻坚、项目升温、产业升级、园区倍增、要素保障、人才培养等工作,力争到2017年,工业、服务业总量较快增长,企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不断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力争建成综合保税区和自由贸易区,奋力实现工业增加值在全省“进四争三”目标,着力将服务业发展成为千亿级产业,真正将株洲打造成为“中国动力谷”和“湖南东大门”。

1.工业发展目标

——规模工业总产值达到4200亿元以上。

——规模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以上。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投资年均增长25%以上。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20%以上。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26%以上。

——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6%以上。

2.服务业发展目标

——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

——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力争达到12%。

——服务业投资年均增速达到25%以上。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力争达到35%。

——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45%。

——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7%。

    二、发展重点

(一)突出创新驱动,推进工业振兴

1.全力打造“中国动力谷”。围绕建设成为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交通装备创造基地的目标,综合利用轨道交通、航空、汽车、风电等动力产业的比较优势,加快打造“中国动力谷”。

轨道交通产业:抢抓铁路大建设大发展的机遇,按照高速、重载、安全、节能和环保的思路,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大力开发整机产品、核心产品及技术、关键零部件,加快发展中低速磁悬浮、电容储能式轻轨车等新产品,积极培育维保服务、专有技术延伸产品等新兴业务,打造全国领先的干线铁路机车、动车组、城市轨道车辆的整车制造产业。推进“一园两基地”建设,加快打造千亿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整机产品优势,全力扩展国内市场,拓展国际市场。力争到2015年,轨道交通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航空产业:抢抓低空空域逐步开放和通用航空加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快通用航空城建设步伐,突出推进新型中小航空发动机的研制,着力引进国际知名整机制造项目,积极申报建设株洲保税物流园区,引导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形成较为完备的“航空发动机+通用飞机整机制造+通航运营+配套产业+衍生产业”的航空产业链,打造中国通用航空制造之都。力争到2017年,航空产业产值突破400亿元。

汽车产业:抢抓新能源汽车大发展机遇,大力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厂商,推进北汽二工厂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中高档车型研发生产,完善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加强汽车产业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株洲汽车产业竞争力,将我市打造成中部地区汽车产业重点城市和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及示范运营基地。力争到2017年,汽车产业产值突破800亿元。

自主创新园:充分利用株洲动力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优势,大力引进国内外一流科研创新团队和尖端人才前来创新创业创造,引进和培育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国际国内一流的创新和研发中心。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国际研发总部,支持骨干企业创建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打造一批高端创新平台,启动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支持企业承担大功率电力电子器件、航空发动机等国家重大专项,突破一批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促进产业向价值链和技术链高端发展,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推进产学研创新合作联盟,全面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高度重视领军人才、高技能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和知识型企业家队伍建设,为加快打造“中国动力谷”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2.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加快推进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健康食品与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努力引进关联度高、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旗舰产业项目,尽快形成新的增长极。

电子信息产业:以微软创新中心等项目落户株洲为契机,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和软件、信息服务商,规划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园,加速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以发展应用电子、工业软件、信息服务等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工业控制系统、嵌入式软件,积极培育物联网、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中国先进电子制造产业基地和全国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高分子材料、有色金属新材料、化工新材料等。以冶炼化工行业转型升级为契机,大力发展铅锌及稀贵金属深加工新材料、化学建材等新材料。加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积极推动高分子复合材料在我市装备制造业的推广应用,打造全球知名的以硬质合金生产与试验为

主导的硬质新材料产业基地。

新能源产业: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健全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发展风电装备、光伏制造、新型节能装备。拓展新能源产业领域和项目储备,加快新能源示范应用,推动产业发展。

健康食品与生物医药产业:通过抓好重点品种,培育知名品牌,增强创新能力,加大企业对外兼并重组力度,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立足本地产业优势,重点发展肉制品、乳制品加工,休闲食品以及粮油深加工产业,加快发展现代中药、化学制药、生物制药、医药物流等产业,形成区域特色鲜明的食品医药产业集群。

3.改造升级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推进服饰、陶瓷等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大力支持冶炼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服饰产业:按照研发设计、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展示销售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大力发挥商贸优势,扩大生产规模,突出品牌塑造,搭建发展平台,加快新芦淞(白关)国际服饰产业园等园区平台建设,创新商业交易模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形成商贸和生产并重的发展格局,着力打造“中国服饰名城”,推进服饰产业向千亿台阶迈进。

陶瓷产业:加快建设醴陵陶瓷商贸城,突出建设陶瓷技术创新、产品展示、电子商务等平台,推进陶瓷新材料精专化、电瓷电器智能化、日用陶瓷高端化、釉下五彩瓷时尚化、建筑陶瓷低碳化、陶瓷装备自动化,大力发展陶瓷文化、旅游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陶瓷产业,提升“醴陵陶瓷”地理品牌影响力,将我市打造成为集陶瓷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瓷都”。

冶炼化工产业:抓住国家将清水塘地区列入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的机遇,以转型升级、绿色搬迁为重点,关停和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和生产线,加快采用信息技术、高新技术、适用技术和先进工艺设备,改造提升冶炼化工产业,重点发展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精细化工和日用化工等产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

(二)突出扶持引导,推进服务业升级

1.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突出为重点产业服务的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构建市场化、社会化的服务业产业链,促进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推进重点制造业企业为用户提供全寿命周期服务,实现制造业企业向“制造+服务”型企业转变。重点发展科技服务业、现代物流业、职教培训业、信息服务业、金融服务业等。

科技服务业:鼓励我市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与国内外大企业研发中心、高技术企业以及国内外专家开展广泛合作,大力发展实验室经济;以技术市场为载体,培育建设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和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科技服务。

现代物流业:充分发挥区位和交通优势,整合现有资源,完善物流枢纽-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节点体系,推动企业实施物流外包、供应链管理和集成。加快推进南车物流、中特物流、普洛斯物流、新芦淞商贸物流园等项目建设,推动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促进传统物流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变,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南地区商贸物流中心。

职教培训业:探索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加快职教科技园建设,引导我市职业院校集中发展,力争到2017年,11所签约学校全部入园,学历教育达到8万人,常年培训达到7万人次;有效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加快装备制造业、服饰产业、陶瓷产业、信息产业、旅游休闲业、现代农业等重点培训基地建设,推进集团化办学,塑造职教培训品牌,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职业教育基地。

信息服务业:结合“智慧株洲”建设,以获批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和物联网建设,深化重点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应用,完善电子商务产业链,加强在线交易和在线支付服务等公共平台建设,全力推进微软创新中心、株洲服饰电商城、阿里巴巴(株洲)产业带等项目建设,大力培育信息消费需求,全面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金融服务业: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鼓励金融创新,发展设备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融资产品;丰富金融市场,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培育支持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加快会展中心建设,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支柱产业等相关专业会展,逐步扩大国际性会展的比重,推动会展业快速发展。统筹发展咨询代理、会计审计、评估认证、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等服务业。

2.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充分发挥生活性服务业在扩大消费、吸纳就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丰富服务产品类型,重点发展商贸流通业、家庭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等。

商贸流通业:运用现代服务理念、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业,优化城乡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发展城市核心商业区、社区和小城镇商业中心,重点提升神农城、长江广场、中心广场、红旗广场等商业集中区的档次,加快建设汽车主题公园、东方时代商业广场、栗雨湖商业广场等商业综合体和县城特色商业区。依托现有基础,明确分区功能定位,建好农产品批发、金属材料、家居建材、园林花卉、陶瓷烟花等专业市场;按照全省部署,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农贸市场改造,建设一批标准化农贸市场。

家庭服务业:加强对社区闲置、富余设施的综合利用,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发展家庭保洁、家庭护理等家庭服务业,培育发展家庭配送、家庭教育等新型业态,满足家庭的特色需求。

健康服务业: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大力发展医疗服务,推动发展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加快推进中基养生健康园的建设,支持发展健康体检咨询、体育健身、健康文化和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

3.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休闲业。发挥资源优势,深度挖掘炎帝文化、红色文化、服饰文化以及以电力机车、陶瓷烟花为代表的工业文化,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工业旅游、谒祖旅游、生态旅游、都市和乡村休闲、运动探险等旅游业。

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等产业,推进广播影视制作、出版印刷等领域数字化进程,培育发展文化创意、包装设计、模具设计、建筑设计等创意产业。重点推进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神农大剧院、神农艺术中心、醴陵陶瓷艺术中心、中华茶祖文化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到2017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7%。

旅游休闲业:加快建设一批精品旅游景点景区,全力推进炎帝陵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抓好神农谷国际文化旅游度假区和云峰湖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建设、云阳山和酒仙湖旅游综合开发等。加快建设一批星级酒店,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餐饮街(区),提升旅游休闲业整体档次和水平。围绕重点景区,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协作,打造品牌形象突出、功能设施完善的综合旅游精品线路。探索引进国内外专业公司,合作组建市旅游集团,推进旅游休闲产业向规模化、品牌化、复合型、效益型转变,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力争到2017年,旅游综合收入达到260亿元,接待旅游总人数5000万人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产业振兴作为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重点抓,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协调推进。要根据本实施纲要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贯彻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文件。服务业十大重点领域主管部门要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支持政策。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二)强化政策支持。启动实施企业成长“十百千”工程。大力实施工业振兴"541"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小升规、个改企和支持园区发展等政策,充分释放政策推动效应,争取将株洲“中国动力谷”纳入国家政策层面。强化用地保障,优先安排产业项目用地指标,加强产业项目用地储备。对于大型物流中心项目、大型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园区工业用地价格实行挂牌出让,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实施“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各类高端人才,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先保障、重点扶持、特殊服务的政策措施。对企业主辅分离后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报经税务部门批准,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税收贡献大的重大产业项目,在征地、报建、建设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依法依规给予减免。

(三)加大资金投入。从2014年起,整合园区建设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逐年增加工业发展资金投入,增幅不低于财政收入增幅比例。扩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工业、服务业重点项目、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和新兴产业等。发挥国投集团在产业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参股、控股、基金投资等方式,每年安排不低于3亿元的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安排专项引导资金,引导社会多渠道投入。

(四)强化项目支撑。按照“策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产业重点项目库,争取更多的产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一对一”服务。对列为我市重大产业项目的具体事项,实行“一事一议”,予以重点扶持。支持产业项目融资,鼓励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境外上市融资,支持其发行中长期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加大产业项目招商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每年分别组织1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专场招商活动,组织各县市区及相关企业到发达地区进行产业项目专题推介。建立市、县两级网上招商平台,发布招商政策和招商项目,开展网上招商。

(五)支持创新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加快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扶持一批中小骨干企业建设省级研发中心。推动企业组建或参与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由企业主导、创新资源高度整合的产学研用创新体系,推进重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资本化、产业化。加快企业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费减免政策;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级标准制定和名牌创建,企业制定的标准经论证在全国同行业推广,服务或产品获得国家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国家级等级认证的,由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市财政给予奖励;简化技术审批程序,方便纳税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可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登记证明文件和有关书面合同按程序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查后,依有关政策免征增值税。

(六)推动集聚发展。把集聚区作为促进产业跨越发展的主推模式,引导资源要素合理集聚,提高集约发展水平。抓好项目储备,滚动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区。深化园区体制改革,鼓励园区大胆创新园区管理、开发、运营的体制机制。发展特色园区,出台促进提高本地配套率的政策措施,加大产业整合力度,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发展规划,结合各自特点,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特色,规划布局一批产业集聚区,逐步启动建设。按照产城一体的模式,加强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内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服务功能。

(七)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产业领域,面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工作流程,大力缩减行政审批期限,继续清理涉及产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降低企业发展和群众创业成本。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发展环境。大力开展“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等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全方位服务企业。加大政企人才交流挂职力度。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大力宣传为株洲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使产业振兴深入人心,并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大抓产业、抓大产业的浓厚氛围。

(八)加强考核激励。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产业振兴目标考核体系,明确考核重点和考核对象,并列入对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产业发展监测体系和预警、预测及信息发布制度,准确反映和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和趋势。重视产业发展领域干部使用,更多地将市直有关部门、大中型企业、相关高等院校中懂经济、会经营、有实绩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