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安全质量关,排查杜绝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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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新芦淞集团副总经理骆先辉牵头组织项目管理部、工程建设公司、房产公司、审计法务部以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对集团公司在建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欧阳光耀、余路文参加检查。

    检查组对服饰大道、道田安置房、观音古寺、好棒美土方卸载抢险工程、果园路支渠、董服路临时通道工程、沙堤安置房二期等16个项目进行了安全质量大检查,详细检查了各项目中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主要施工材料检测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存在不符合施工规范标准和安全质量隐患的情况立即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甲方现场代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迅速拿出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到位。同时,在检查中,对安全质量优秀的项目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表扬,希望继续发扬。

    检查结束后,骆先辉强调,安全质量检查应常态化,要落实“四个”主体责任,即检查组的检查主体责任、甲方现场代表管理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督主体责任以及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避免安全检查形式化、走过场,要安全质量检查结果运用到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供方考核管理中,将集团公司项目建设“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要求贯彻到位。(项目管理部  刘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