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清明小长假第一天,新芦淞集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全面部署落实区委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专题巡察整改工作。新芦淞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余路文主持会议并讲话,朱诗豪等全体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子公司负责参加会议。
会上认真梳理并讨论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逐项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方案切实可行,整改工作有力有效。
余路文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政治任务,做到严肃认真、态度坚定、行动迅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将各项整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二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整改任务。公司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各部门、子公司要按照职责分工,尽责担当、真改实改,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三要倒排整改进度,加强督促督查。根据时间节点倒排进度计划,加强工作调度,实行跟踪问效,党群工作部要加强督导反馈,纪检监察室要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四要拓展整改成效,推动工作提质。要让整改成效体现到新芦淞集团各项工作中去,坚持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以此促进公司干部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和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要加强对工作全过程管控,增强风控能力,对标同行优秀企业,将新芦淞集团打造成为一家“创造价值、受人尊敬”的企业。
会议还就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月2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芦淞区所反馈的涉及新芦淞集团牵头整改的两个问题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做到整改彻底;二要进行“回头看”,坚持刀刃向内,全面检视整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三要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变异。